近日,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按照上级院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对受害家庭开展“命案关怀”行动,并实际解决当事人遇到的困难。
犯罪嫌疑人陈某驾车将正在横过马路的八旬老人撞倒,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2021年2月25日,公安机关将该案向元宝区检察院移送起诉。正值今年省检察院把交通肇事、故意伤害(重伤)等案件也纳入到“命案关怀”范围,本案便成为了元宝区检察院第一例“命案关怀”案件。
案件受理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及时联系被害人家属了解相关情况,并带领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来到被害人家中走访,详细地询问了被害人遗孀及家属生活情况,在得知被害人家属表示保险公司的赔付款已过两个月仍未支付到位,在生活上存在一定的经济困难,希望能早日得到该赔付款的想法后,检察官随即开展工作。
检察官先查询了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随即来到保险公司了解情况。保险公司人员表示因为春节期间业务量增大,业务处理相对滞后。在检察官讲述了被害人家庭的具体情况后,保险公司人员当即表示开通绿色通道,会尽快处理本案赔付的相关事宜,以解被害人家庭的燃眉之急。四天后,被害人家属电话通知检察官已经收到赔付款,并对检察官表示感谢。我院“命案关怀”行动初见成效。
今后,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按照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的要求,扎实落实命案受害家庭关怀救助行动,主动融入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形成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救助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