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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护民生,以检察力量守护“少年的你”

      2024-07-08

    检护民生

    以检察力量守护“少年的你”

    春暖花开开学季,普法宣教正当时。为营造和谐向上的校园环境,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增强其自我防护能力,2024年3月27日下午,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继红带领未检“润心”工作室检察官们联合区妇联一行来到金山镇中心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首先,张继红副检察长通过动画短片向同学们生动形象介绍了检察院的职能,以“法治护航,健康成长”开启了本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序幕;检察官王莹哲带领同学们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为什么会有校园欺凌、如何预防校园欺凌、面对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等问题,开展了“对校园欺凌说‘不’”主题宣讲,告诉同学们“不做恃强凌弱的施暴者,不做漠不关心的旁观者,不当沉默弱小的受害者”;检察官助理高令昆用“哪吒传”和“悟空传”生动形象地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部分,进行了“解读涉未‘两法’,守护青春成长”主题授课,告诫同学们要学会知法、懂法,做个守法、遵法的文明小公民。




    活动中,未检“润心”工作室不仅通过互动问答方式让同学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还向现场同学们发放了附有检察官寄语的小卡片,检察官们从“包容他人,化解矛盾”、“受到伤害,勇于自护”、“遇事冷静,控制情绪”、“辨明是非,适度上网”等多方面为同学们送去了建议。



    活动最后,未检“润心”工作室为学校的教职员工们送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同时在学校宣传栏处张贴了相关宣传海报。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同学们纷纷表示“法治课让我受益匪浅,学习了很多法治知识”“校园霸凌害人害已,同学之间应当和谐相处,相互尊重,校园才会更加美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要杜绝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下一步,元宝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深化未成年人群体权益保障,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和预防,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和法治意识,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加强检校联动,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让法治的春风润满莘莘学子的心灵,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