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缭绕中,青石板路蜿蜒至古朴的道观;晨钟暮鼓间,虔诚的香客诵经祈福。然而,一阵阵不和谐的争吵声,扰乱了这里的清净。
“检察官同志,您评评道理,干活拿钱天经地义,这尾款一拖两年我吃什么啊?”当事人宫某越说越委屈,向着检察官拼命诉苦。
“检察官同志,您看看现场,这卫生间渗水渗得外边的墙皮都掉了,换了谁这钱能就这么给了啊?”道观主持道长也对着检察官大倒苦水。

两年前,道观经人介绍,与宫某签订了《建设工程临时劳务分包合同》,将道观丹房休息室及卫生间的修缮工程承包给了他。工程完工后道观支付了宫某部分费用,不久,丹房卫生间就出现渗水、墙皮脱落情况。道观马上联系宫某维修,但双方在责任承担和费用支付上分歧较大,导致工程质量瑕疵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道观也扣下了尚未支付给宫某的15000元工程尾款。

(左一为元宝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干警)

这场跨越两年的纠纷,在检察机关的调解下,最终以和解的方式圆满解决。该项工作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宗教单位的正当利益,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下一步,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与相关部门加大协作力度,为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注入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