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区人民检察院
联合举办“法护营商”联席会议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与之关联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案件多发,在认定标准、证据把握等办案实务方面存在难点、分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决策部署,深化地区公检法机关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提升办案质效、有力打击犯罪,近日,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举办“法护营商”联席会议,以“法律解读+案例剖析+实务研判”模式,提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的实际成效,凝心聚力护航元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会议由元宝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雪楠主持。各单位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及部分一线办案人员共计29人参加会议。



锚定“一盘棋”共学最新规定

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赵冠铭紧扣新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等,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犯罪数额、主观明知、共犯关系、罪名比较等方面进行重点讲解,理清办案实践中的常见分歧,准确把握新规精神,进一步明确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尤其是掩隐犯罪等案件办理的证据标准与法律适用,将抽象法条转化为清晰的“办案指南”和认定标准,为参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实务指引,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地见效打好法律基础。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鲁峰就相关案件办理中的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等疑难问题,结合法律规定和指导案例,对相关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



统一“度量尺”共研法律适用

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李鑫介绍了案件办理及相关工作总体情况,各基层派出所就近期办理的涉电信诈骗关联案件,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取证进展、存在困难等方面内容,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苗蕾说明了相关案件的审判要求和标准。随后,与会单位立足各自职能,聚焦证据收集审查、罪名认定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凝聚共识。最终,从法律适用、案件定性、政策把握和证据标准等多个维度进一步达成共识、明确标准、统一尺度,确保法律实施不走样、执法司法不脱节,为今后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搭好“协作桥”共商打击策略

本次活动通过深入解析相关案件办理中的疑点难点和实务问题,系统梳理了办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办案提供了具有操作性的实践指引,构建起高质效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的良性互动,搭建起公检法三机关的互学互通平台,是深化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有益探索。不仅增进了沟通交流、促进了部门协作,更有力地凝聚了执法共识,筑牢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类案件的坚固防线,对办案质效提升起到良好助推效果,增强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合力。
“此次同堂联席会议紧贴办案实际,针对性和指导性比较强,对解决我们办案中的诸多困惑很有帮助”。与会业务骨干表示。




接下来,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开展同堂交流,以共学共商共研推动共识共进共促,切实提升打击犯罪能力,以司法履职织密反诈“防护网”,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护航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元宝检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