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双向选择工作

      2024-07-08

        

           为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向深入,充分调动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合理配置、优化检察队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促进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元宝区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开展了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双向选择工作。

     

           员额检察官根据助理的能力特长和平时表现,结合部门岗位设置要求选择自己需要的检察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根据员额检察官的定岗岗位和自己的工作意愿选择员额检察官,对于达成一致且符合部门岗位设置要求的员额检察官和助理,双方结成“对子”;对于落选的助理,由院党组向员额检察官推荐,进行二次双向选择。对于二次落选的,到政治处学习反省三个月后仍落选的,党组重新指派工作,年终评为不称职人员。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听取干警意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了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详细写明了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参选人员及步骤安排、组织领导及要求,为工作有序、科学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171228日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双向选择工作动员会,检察长唐希国同志作动员,提出相关要求,并公布了10名员额检察官的定岗情况;29日由定岗后的员额检察官现场选择检察官助理,随后由检察官助理现场选择员额检察官,第一轮双向选择后,有1名检察官助理落选,经党组推荐,第二轮双向选择中该助理被推荐给其他员额检察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元宝区人民检察院10员额检察官和10名检察官助理全部完成双向选择。目前,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已全部到岗开展工作。此项工作是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改革过程中为构建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检察业务工作机制进行的有益尝试,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出了尽职尽责、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01813        

                                     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