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活动走进金汤小学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净化青少年校园环境。11月13日下午,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举办“不忘初心,平安校园”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活动。未检部门检察官杨鞠以“向校园欺凌说:NO!”为题,为金汤小学六年级二百余名师生及元宝区各中小学校园安全主管领导送去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治教育课。
针对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检察官从多种角度为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概念及主要行为表现,以互动形式与同学们一起分析了校园欺凌中欺凌者、受欺者和保护者角色特征,结合集中管辖以来丹东市振兴、元宝、振安三区发生的常见校园欺凌刑事案件,讲解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校园欺凌相关罪名,并重点和同学们分享了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以及遭遇校园欺凌后的处理方式。
现场师生受益颇丰,同学们纷纷表示,自己学会了在校园生活中遇事不可冲动,同学之间的矛盾要好好沟通解决,不要用动手打架等过激方式解决问题,校园欺凌者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制止,可能会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被欺凌者会变得自卑,可能会留下心理阴影,遇到欺凌时要勇敢站出来保护自己,保护同学。
本次活动增强了学生们拒绝校园欺凌和预防校园暴力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学生们的行为习惯,有效提升了在校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温暖青春,共建蓝天校园,检察机关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