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考考大家,哪些情况可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呢?”
—— “号称高收益、稳赚不赔的投资!”
—— “高分红的所谓内部理财产品,号称跟着买就肯定能赚到钱。”
—— “不用担保,只要身份证,就能网上申请的贷款,利息还特别低那种。”
“—— 我知道!这是骗子惦记我们兜里的钱,决不能让他们称心如愿!”
异口同声的正确答案彰显出此次专项普法的积极成效。
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关系老百姓的“钱袋子”,必须持之以恒强化宣传教育。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主动参与金融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宣传资源优势,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公众的金融知识普及和法治教育。通过一系列常态化、多层次、广覆盖、接地气的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金融风险识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金融犯罪,帮助群众看好“钱袋子”,喜迎幸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