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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第一季度我院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2024-07-08

    2019年第一季度我院党支部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2019年第一季度我院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如下。

    一、开展警示教育。我院党支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新闻片《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始末》,全体干警全院参加。观看后,各党小组自行安排时间就影片内容开展学习研讨,三个小组长要写好《党小组记录本》,记录每名党员的发言。

    二、组织深入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在辽宁考察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著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元组发20192号)要求,深入开展《条例》大学习。在抓好学习的基础上,党支部要对照《条例》规定开展大检查,查找组织设置、承担任务、工作运行、组织生活、班子建设、领导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党支部建设短板,科学设计2019年度我院党支部工作,研究制定党支部全年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元宝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元组发〔20193号)要求,3月底前,我院支部要以“学习贯彻条例、建强战斗堡垒、服务全面振兴”为主题,开好年度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五、组织上好党课。3月底前,党支部书记要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全体党员讲1次党课,探索创新党课形式,通过党员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讲清楚党带领全国人民走过的光辉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凝聚在党的旗帜下,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前进而努力奋斗。

    支部要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关键作用,强化全程指导,我院党支部要作出具体安排,持续用力抓指导、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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