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2日至7月25日,第二巡察组对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1日,巡察组向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及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明确党组主体责任,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希国任组长,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第二检察部,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和督办。
二是明确整改任务,落实责任分解。经院党组研究后,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项分解,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9项具体问题及3个巡察建议,共制定整改措施26项,并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2022年9月21日,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是转化整改成果,形成制度规范。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检察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检察业务案件质量指标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促业务,以业务带动整改,有效转化巡察成果,坚持做到当下整改与长效常治相结合,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注重预防,着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截至2022年11月底,制定营商环境及其他规范性工作机制9项,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9项具体问题及3个巡察建议,已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逐一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所有反馈问题和建议已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已报至相关部门。下一步,我院党组将自觉对相关问题建议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276572;邮政信箱: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菜市街2号;邮政编码:118000。
中共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2月13日